Paxlovid仿制药猜想******
1月10日,“辉瑞称正与中国伙伴合作”的消息引发市场热议。有报道称,辉瑞公司首席执行官Albert Bourla在旧金山举行的摩根大通医疗保健会议上表示,正与中国的合作伙伴携手,预备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中国提供新冠口服药Paxlovid。同时Albert Bourla否认了有些中国公司生产及销售Paxlovid仿制药的消息。在辉瑞Paxlovid无缘医保后,相比降价幅度争论,供应是业界更关注的焦点。若实现本土化生产,Paxlovid的“一药难求”能缓解吗?
本土化生产
Paxlovid本土化生产提速。Albert Bourla在旧金山举行的摩根大通医疗保健会议上表示,正与中国的合作伙伴携手,预备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中国提供新冠口服药Paxlovid。
辉瑞中国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Albert所提到的就是早些时候与华海药业签订的本地化生产协议,并不是新发生的事情。目前我们双方正在积极推进。”该负责人说道。
2022年8月,华海药业与辉瑞签订了《生产与供应主协议》,华海药业将在协议期内(5年)为辉瑞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Paxlovid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务。具体的合作内容为,辉瑞提供奈玛特韦原料药与利托那韦制剂,华海药业负责奈玛特韦制剂生产,并完成组合包装。
据上述合作内容,华海药业生产的为Paxlovid原研药,而非仿制药。“目前我们公司正配合辉瑞加速推进Paxlovid本地化生产项目的各项工作,以保障Paxlovid在中国市场的充足供应,持续满足中国患者的新冠治疗需求。”华海药业相关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说道。
辉瑞方面同时对Paxlovid未进医保的原因作出了解释。辉瑞称,辉瑞与中国就Paxlovid在华定价的谈判已经中断,原因是中国政府要求的价格低于Paxlovid在中低收入国家的售价。
虽然Paxlovid未能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辉瑞方面称,仍将一如既往地配合政府和其他相关合作方,确保Paxlovid在中国市场的充足供应。对方给出的时间表是,未来3-4个月内通过中国本地合作伙伴实现新冠口服药Paxlovid本地化生产。
强仿消息不实
在“一药难求”的背景下,各路黄牛层出不穷,药价炒到上万元,市场上的印度仿制药更是真假难辨。随后,市场传出国家药监局作为牵头部门正与辉瑞就Paxlovid的仿制药合作进行谈判的消息。
辉瑞方面对此予以否认,辉瑞称,报道称中国方面正在与辉瑞就允许当地制药商生产仿制药并进行销售一事进行沟通的消息是不准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了可以颁发强制许可的几种情形,具体包括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专利药品的制造和出口颁发强制许可等。
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医药卫生法学教授邓勇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Paxlovid强仿的可能性不大。“我们国家没有动用强制许可制度的先例。少数几个药企曾申请过,也没有成功,比如当年甲型H1N1流感猖獗的时候,白云山制药总厂研发的达菲仿制药‘福泰’因没有获得罗氏制药的许可,于2009年试图向国家药监局申请启动强制许可程序,最终也没有通过。”
邓勇进一步表示,这背后是我国药品政策强调守正创新、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的考虑: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但由于强制许可制度实质架空了专利制度,因此在有替代手段(药企捐赠、医保支付、社会援助)的情况下,不会考虑采用强制许可。如果贸然地采取强制许可,开了先河,那么药企面对动辄投入百亿、耗时极长的新药研发就会望而却步,马上就没有国内企业愿意开发新药了。这样久了以后,就会导致行业里全是仿制药企业,这些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壁垒,整个市场就会充斥着恶性竞争。
比起降价幅度,Paxlovid的供应是业界更为关注的话题。不同于需要长期服用的慢性病药物,Paxlovid作为新冠治疗药物,有其特殊性。部分患者的需求是,哪怕自费,只要能买到也行。
业内人士撰文指出,“希望Paxlovid进医保,不仅是或者说不是想着这个药能降价,而是希望进了医保之后,这个药的供应能够得到保障,感染了之后符合条件——重症风险高的人能及时用上”。
严防严治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
李英锋
“差点就‘入坑’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日,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她以为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就打开链接看看。但在选完商品、填好地址之后,准备付差价之前,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的原价,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1月10日《工人日报》)
表面上看是用积分兑换福利,实则是坑骗消费者的陷阱。一些经营者冒充品牌客服、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用手机话费积分限期兑换、过期清零的“忽悠术”来给消费者制造积分兑换的紧迫感,诱导消费者进入所谓的积分商城,并用大比例的“打折优惠”来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积分“兑换欲”。然而,消费者在这样的山寨积分兑换活动中得到的很可能是虚假打折商品、质次价高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库存积压商品,不仅得不到实惠,还可能会被经营者“薅羊毛”“割韭菜”,既失分,又失财。
还有一点令人担忧——有的经营者通过山寨积分兑换模式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继而通过出售、泄露、广告营销、不法使用等方式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安宁权等权益。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息还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目标。
诱导消费者进行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涉嫌虚假夸大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劣商品、仿冒混淆销售。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抹黑了被仿冒、被模仿的电信运营商的名誉、形象,侵犯了相关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类积分兑换“李鬼”,一定要严防严治。电信服务经营者要通过“大数据+人工”的方式加强对积分兑换类短信、号段的监测核实,一旦发现冒充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发送积分兑换短信或涉诈异常信息的行为,及时采取屏蔽、拦截、断链等措施,实时动态封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全链条深层治理。
主流运营商应联合网络平台对各类积分兑换商城进行排查,对官方兑换商城进行标记,对仿冒的兑换商城进行揭露,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还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仿冒兑换商城的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仿冒、售假等违法行为,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该拉“黑”拉“黑”,让违法经营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教育、拒止功能。
此外,消费者也应在收到积分兑换类短信时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多一分理性和谨慎,少一分轻信盲从,通过官方渠道积极对比、核实有关信息,规避侵权陷阱。
只有各方责任主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从严防治,让积分兑换“李鬼”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积分兑换“李鬼”才会寸步难行,才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漫画/陈彬